我校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4-09-26来源:新闻中心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920日下午,我校在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了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赵志宏,副主席芮国强、高雷,委员毛小勇、黄涧秋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高雷主持。

会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许宜申领学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对学位法的起草背景、实施意义以及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兼副秘书长张毅驰就《苏州城市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讨论稿)》和《苏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进行了详细解读委员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文件内容,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学位授予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标准,既要维护学位授予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也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高雷宣读了《关于成立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并强调新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成是学校学位评定工作的新起点,全体委员要准确把握学位授予法律条款,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和执行规范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赵志宏为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这不仅是一份荣誉的象征,更是对委员们未来工作的期许与信任。

赵志宏总结讲话中指出学位评定工作是高校教育质量的直接体现,关乎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声誉。他勉励全体委员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与使命结合我校实际和发展大目标,准确把握学位授予标准,持续加强内涵建设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标志着我校学位评定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学校“迎评、申硕、创一流”等关键任务落实提供强有力保障更为学校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教务处